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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5年06月08日 编辑:admin 浏览数:
关于开展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征文大赛活动的 通知

各中小学、直属单位:
   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,“中国梦”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。“中国梦”也包孕着、寄托着每一个青少年的崇高理想,青少年是实现伟大复兴的希望。少年智则中国智;少年强则中国强。无数个青少年的梦想是“中国梦”最璀璨的篇章,“中国梦”也有赖今日的中国青少年去描绘、去实现。为了使青少年在“中国梦”的号召和鼓舞下,展开理想的翅膀,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,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、中等专业学校举办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征文大赛。现将征文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 一、征文大赛主题
本次征文的主题是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。
    二、组织领导
    本次活动由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、溧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溧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、溧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。
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设立本次活动组委会:
    主  任:路发今
    副主任:吴浩英、范锡福
    组  员:沈黎敏、徐炳荣、贡献、尹耀东
    三、征文要求:
    1.征文对象:全市中小学学生,分为 (1)中学组 (2)小学组
    2.征文时间:从4月10日起至 5月20日止。
    3.作品要求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 (1)征文作品须围绕征文主题,阐释自己对“中国梦”的认识和畅想,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,抒发自己热爱祖国的情怀,展现自己奋发向上的精神境界。
    (2)应征作品不限题材、体裁,字数应在1500字以内。标题下方注明学校、作者和指导教师。 
    (3)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,发动全校学生参赛,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,评选出优秀作品 3--5篇,以学校为单位,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。同步上报书面材料、汇总表和电子文档(word).基教科的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    市教育局统一接收汇总后组织评选。
    四、奖励事项:
    小学组:  
    一等奖 5名(200元)、二等奖10名(150元)、三等奖20名(100元)
    中学组:
    一等奖5名(200元)、二等奖10名(150元)、三等奖20名(100元)
    并设指导教师奖和学校组织奖。
    五、颁奖活动:
    颁奖仪式初定为7月,届时将请市分管领导为本次征文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    获奖的优秀作品还将推荐到上级,参加上级评选。
 
 
 
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       溧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 
 
溧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溧阳市教育局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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